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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

16、不同意離婚法院會怎麼判?離婚訴訟的3大重點


當另一方突然提出離婚,甚至遞送法院起訴狀時,多數人第一個反應是:
我不想離婚,該怎麼辦?」
這樣的情況不只帶來情緒衝擊,也涉及嚴肅的法律程序。若處理不當,可能在訴訟中喪失主導權,甚至導致法院依他方主張判決離婚。
本文以律師專業角度,當你被告離婚時,應如何正確處理,並運用法律保護你的權益。

對方提出離婚訴訟後會發生什麼?

若配偶向法院遞狀要求離婚,法院會寄送「訴狀副本與應訴通知書」給另一方,這表示案件正式進入離婚訴訟程序。
收到法院文件後,您需要立即採取行動。最關鍵的是:

📌 20日內必須提出答辯狀

若未在期間內回覆,法院仍會依對方主張繼續審理,
你將失去在程序中的發言與反駁機會。

重點:

不回覆、不出庭、不答辯 = 放棄你的權益。
法院會直接依對方說法進行審理,等同於放棄自我主張。
法院可能先安排調解;若調解不成立,則進入正式訴訟。

不同意離婚有用嗎?判決離婚的3大核心條件

依《民法》第1052條,法院必須認定:
  • 婚姻是否已破綻
  • 是否難以回復
  • 誰是婚姻破裂原因
也就是法院會審視雙方的婚姻關係是否已經達到「難以維持」且無法回復的程度。
 
法院考量點 說明
雙方是否仍有正常互動 共同生活?互相照顧?仍有情感連結?
是否仍可能修復 有無嘗試溝通?是否願意接受家庭輔導?
生活狀況是否真的難以繼續 長期無對話、另組家庭、重大衝突
若想避免法院判離,需要具體證據證明婚姻仍可維持。




我不想離婚怎麼辦?3大法律策略

1️提出正式答辯狀(避免「被片面認定婚姻破裂」)
答辯狀需包含:
  • 明確表示不同意離婚
  • 針對對方主張、說明對方誤會的地方,或針對對方主張提出可行的生活調整方案。
  • 指出對方證據不完整或不符事實
  • 提出婚姻仍可維持的理由
  • 附上證據(通訊紀錄、共同生活軌跡等)
很多人因為「情緒化書寫」或「內容太簡短」,
反而被法院認定沒有修復意願。

2️證明婚姻仍可維持的4大文件

法官不會只看你「說什麼」,而會看你「做了什麼」。
所以要用具體證據去說明:
  • 聯繫紀錄: 訴訟期間,您主動發送關心或討論家庭事務的訊息紀錄、通話紀錄。
  • 共同生活證據: 共同繳付水電費、房屋貸款、子女學費的紀錄,證明仍有經濟或生活連結。
  • 家庭活動: 共同出席家庭活動、子女學校活動、或一同旅行的照片/紀錄。
  • 協談意願: 您願意參加法院要求的家事調解、婚姻輔導的證據或證明文件。

3️積極爭取調解與家事輔導

若雙方仍願溝通,可向法院或家事服務中心申請調解。在法院實務中,若展現出「願意改善關係、主動溝通」的誠意,即使對方堅持離婚,法官也可能認定婚姻尚有挽回空間,進而駁回對方的離婚訴求。
 

對方堅持離婚怎麼辦?婚姻破裂「難以回復」的認定標準

常見被法院認定「難以維持」的情況包括:
  • 長期分居: 雙方在無和解可能的情況下,長期分居數年,沒有任何互動或經濟往來。
  • 嚴重家暴/外遇: 一方有明確的家暴或外遇事實,導致婚姻信任基礎完全崩塌。
  • 另組家庭: 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已與他人同居,甚至有非婚生子女。


律師如何協助不想離婚的你?訴訟策略與權益保護

面對離婚訴訟,「態度正確」與「程序正確」同樣重要。
律師的角色是協助您在情緒壓力下,仍能穩固地保護自身立場,特別是當你不想離婚時。

 

1. 撰寫具法律效力的答辯狀

包含反駁、法律論證、證據整理,這是左右整個訴訟方向的文件。
 

2. 協助整理、挑選、提出最有利的證據

例如:
  • 生活證據
  • 互動紀錄
  • 修復意願
  • 對方指控的矛盾性
  • 破綻程度不足的證明
避免「證據提出錯誤方向」導致反效果。
 

3. 庭訊與調解的答話策略

  • 哪些話不該說
  • 哪些事要強調
  • 如何避免被誤認為破裂原因
這是一般人最容易出錯的地方。
 


4. 確保你在相關議題上的權益

例如:
監護權、探視、財產、家暴防禦…等等。
這些在訴訟中不處理,往後可能成為更大的問題。
 

離婚7大常見問題

Q1. 對方說我外遇,但沒有證據,他能判離嗎?

外遇需有具體證據,律師會協助你反駁與釐清。

Q2. 分居多久會被認定為婚姻破裂?

無固定年限,但越久越不利。仍有互動可反證破裂不足。

Q3. 我必須出庭嗎?不想面對他。

建議出庭。
不出庭=沒有反駁機會,不利非常大。

Q4. 我很想挽回婚姻,法官會協助調解嗎?

法院可安排家事調解與家庭輔導,但仍需看雙方意願。

Q5. 家事調解時,我該怎麼說比較不會扣分?

需避免情緒化語言、避免承認法官可能誤讀的破裂事實。
律師會協助你準備「可說版本」。

Q6.要請律師嗎?自己寫答辯狀可以嗎?

可以,但風險非常大。
答辯狀與庭上陳述不專業,容易讓法院形成錯誤心證。

Q7. 對方捏造事實怎麼辦?

要立即準備反證與反駁策略,由律師協助最有效。



當你不想離婚時,你最需要的是正確的法律策略。
有些當事人因為難過、害怕或失望,選擇「先不回應、之後再說」,但在法院上,這往往被視為放棄表達意見,不僅無法說明自己不同意離婚的理由,甚至可能讓對方的陳述成為法院唯一參考的版本。
讓法院清楚知道你「不同意離婚」的立場與理由,是您維護婚姻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
若您正在面臨離婚訴訟,建議儘早與律師討論:
  • 設計完整答辯策略
  • 運用最有利的證據,支持婚姻尚可維持
  • 如何在開庭與調解中,避免無意間說出不利自己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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