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10

2026.07

37、孩子被老師傳曖昧訊息怎麼辦?律師教家長蒐證、申訴與保護孩子的5個步驟


如果您剛剛發現孩子和老師之間,有一些讓您感到不安的訊息,可能是過度親密的問候、深夜的私訊,
或是要求「不要告訴爸媽」的對話,當父母的心情,很可能是又急又亂。

在這個當下,請先記住三件事:不要急著質問老師,不要刪除任何對話,也不要責怪孩子沒有早點說。
這三個反應,無論出於什麼樣的善意,都可能讓孩子更難開口,也可能讓重要的證據消失。




本文將以法律的角度,協助您理解:這類訊息在法律上可能涉及什麼、家長現在可以做什麼、性平調查的程序與期限怎麼運作,以及在什麼情況下應該諮詢律師。
希望這篇文章能成為您現在最需要的、一份冷靜而具體的指引。

 

一、老師私訊學生算性騷擾嗎?先認識「校園性別事件」

許多家長看到老師傳來的曖昧訊息時,第一個念頭是:「這樣算性騷擾嗎?」這個問題很重要,但答案可能比您想像得更廣
因為法律上要處理的,不只是「性騷擾」這一種狀況。

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條,「校園性別事件」包含以下四種類型:
 
事件類型 說明
性侵害 違反他人意願,對其實施與性相關之侵害行為
性騷擾 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從事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語、文字、圖畫、符號、肢體動作或其他方式,使他人感到敵意、冒犯或不舒服,或影響其學習、工作機會與表現
性霸凌 透過言語、肢體、網路或其他方式,對他人之性別特徵、性別認同、性傾向或性別表現,進行貶抑、排擠、欺負或騷擾
校長或教職員工違反
與性或性別有關之
專業倫理行為
包括校長或教職員工與未成年學生發展超出師生關係的親密關係;或利用教學、指導、訓練、評鑑、管理、輔導等職務上的不對等權勢,在與性或性別有關的人際互動中,與學生發展出逾越專業倫理界線的關係

這裡有一個對家長來說特別重要的觀念:「老師傳曖昧訊息給學生」這件事,不一定要先被認定為「性騷擾」,才能進入校園性別事件的處理程序。
因為老師與學生之間,本來就存在教學、評分、輔導等權力上的不對等,再加上學生多為未成年人,法律對這層關係設有更嚴格的專業倫理界線。
即使某些訊息單看內容,還難以直接判斷是否構成性騷擾,但只要涉及超出師生關係的親密互動、利用職務權勢發展私下關係,仍可能落入「違反專業倫理行為」這一類,同樣受《性別平等教育法》規範與保護。

換句話說,家長不需要先在心裡「審判」這段訊息是不是性騷擾,才決定要不要採取行動。只要您感到不對勁,就值得先把訊息保存下來,並進一步了解。
 

二、哪些訊息需要警覺?從低度警訊到立即蒐證

很多家長最想知道的,其實是「這樣的訊息,嚴重嗎?」這裡要先說明一個重要前提:
以下訊息類型,並非出現單一句話就必然構成校園性別事件,仍應綜合訊息內容、頻率、傳送時間、前後語境、學生年齡、師生權力差距、是否要求保密、是否伴隨私下邀約或要求照片等因素,整體判斷。
下表整理的是「風險辨識」的概念,目的是幫助家長判斷現階段該採取什麼行動,並不代表最終的法律認定最終仍需由學校性平會或司法機關依個案具體判斷。
 
層級 常見樣態
低度警訊 頻繁稱讚孩子的外貌或身材
與課業無關的私訊關心(例如假日問候、噓寒問暖)
私訊頻率明顯超出一般師生互動範圍
高度警訊 深夜時段大量私訊
要求改用私人帳號(非學校通訊軟體)聯絡
要求孩子「不要讓爸媽或學校知道」
出現情緒勒索語句,例如「你不回我我會很難過」
立即蒐證並諮詢律師 要求孩子傳送自拍、身體照片或私密照片
主動討論與性或私密話題相關的內容
私下邀約單獨見面
以補課、輔導等名義要求單獨相處
刻意營造「只有我們兩個知道」的特殊關係
 
上述分級僅供家長初步判斷下一步該怎麼做,不代表法律上的最終認定。無論落在哪一個層級,只要您感到不安,保留證據、進一步了解,都是合理且值得的第一步。
 

三、家長發現後先做5件事

發現訊息後,應盡快完成截圖、備份與書面紀錄。這裡有一個常見的誤解需要澄清:校園性別事件並非一律存在固定的「申請調查」期限,但時間拖得越久,帳號、訊息、裝置紀錄或相關證人的記憶,都越可能流失或變得模糊。以下5件事,建議盡快進行。

1. 截圖並備份所有相關訊息

完整截圖訊息內容,務必包含傳送時間、雙方的帳號名稱與對話脈絡(不要只截圖單一句話,前後對話的語境往往很重要)。
將截圖備份到雲端空間或另一台裝置,避免因手機遺失、毀損,或被要求「還原原廠設定」而遺失證據。

2. 保留原始對話,不要刪除

切勿急著刪除對話,也不要要求老師「自己道歉就好」或私下處理。刪除對話等於銷毀證據,會讓後續的調查與申請變得非常困難。

3. 安撫孩子,不質問、不責怪

孩子在說出這類經歷時,往往帶著羞愧、害怕或困惑。家長當下的反應,會直接影響孩子之後願不願意配合說明、接受訪談。
可以試著說:「謝謝你告訴我,這不是你的錯。」避免問「你為什麼現在才說」,也避免問「你當時有沒有回應他」這類聽起來像是在檢討孩子的問題
如果孩子出現情緒明顯波動、拒絕上學、睡眠或飲食習慣改變等狀況,建議同步尋求心理諮商或輔導資源協助。

4. 先不要直接質問老師

在證據保存完整、也還沒諮詢專業意見之前,建議先不要直接找老師對質或要求說明。
這樣做除了可能讓對方有時間刪除自己端的對話紀錄,也可能讓事件在還沒進入正式程序前,就變成各說各話的局面。

5. 用書面方式記錄時間軸

建議家長自己先用文字寫下:孩子第一次告訴您的時間、訊息大致開始與持續的期間、孩子當時與後續的反應、是否有其他知情的人(例如同學)。這份時間軸未來無論是用於和學校溝通,或是提供給律師評估,都會非常有幫助。
 

四、如何正式提出校園性別事件申請調查?

申請人與檢舉人的差異

校園性別事件的被害學生本人、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或實際照顧者,可以向行為人所屬學校,提出「書面申請調查」。
如果是其他知悉事件的人(例如同學、其他老師),則可以提出「檢舉」。
如果行為人是學校的校長,原則上應向學校的主管教育機關提出申請或檢舉,而不是向該校本身提出。
 

通報不等於正式提出申請調查

這是實務上很多家長會誤解的一點:學校如果已經完成「校安通報」或「社政通報」,並不等於已經正式啟動性平調查程序。這兩種通報的目的,主要是讓相關主管機關或保護系統知道有這個事件,但程序上仍是不同的軌道。家長仍應確認學校是否已收到您(或孩子)提出的書面申請調查,並保留收件的日期與相關證明(例如收件章、回條、電子郵件回覆等)。
 

五、可以要求學校先做哪些保護措施?

在調查程序進行期間,孩子可能仍然與老師處於同一個校園、甚至同一間教室。這段「調查中」的空窗期,家長可以主動向學校提出保護措施的請求。

調查期間,家長可以書面請求學校評估採取以下措施:
  • 避免接觸措施:例如安排雙方在特定時間、特定場合避免直接接觸
  • 暫時分流措施:例如調整孩子的座位、活動動線,減少不必要的接觸機會
  • 停止私下聯繫安排:請學校提醒或要求被申訴教師,在調查期間不得與該學生有私下、非公開的聯繫
  • 調整教學或輔導安排:例如暫時調整授課或輔導分配,避免該教師繼續單獨授課或輔導該學生
  • 心理輔導資源:安排校內或轉介校外心理師,提供孩子情緒上的支持
  • 身分保密:對事件相關人員的身分資訊,採取必要的保密措施,避免二次傷害或同儕間的議論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具體會採取哪一種或哪幾種措施,仍由學校依事件的風險程度、孩子的意願,以及受教權保障等因素進行評估,並不是家長一提出,學校就一定會、或一定能完全照單全收。但家長有權利提出書面請求,並要求學校說明評估結果。

另外有一個原則同樣重要:原則上應避免讓孩子因為提出申請調查,而承擔轉班、退課或其他不利益的後果。如果調查期間確實需要調整孩子的班級、課表或座位安排,也應該尊重孩子本人及法定代理人的意願,盡量在不影響孩子學習權益的前提下進行。
 

六、性平會調查流程與期限一次看懂

性平調查的流程涉及好幾個法定期限,這些期限對家長掌握進度、判斷是否需要進一步行動非常重要。以下整理目前法定流程中的主要時間節點:
 
步驟 內容與法定期限
步驟 內容與法定期限
Step 1
提出書面申請或檢舉
被害學生、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可提出「申請調查」;其他知悉者可提出「檢舉」。行為人若是校長,應向主管機關提出
Step 2
決定是否受理
學校或主管機關接獲申請或檢舉後,應於20日內以書面通知是否受理
Step 3
交由性平會調查
除有不受理事由外,應於接獲申請或檢舉後3日內,交由性平會處理
Step 4
完成調查
性平會原則上應於受理後2個月內完成調查;必要時可延長2次,每次不超過1個月
Step 5
議處與書面通知
性平會完成調查後,提出調查報告及處理建議;學校或主管機關應於接獲報告後2個月內完成議處,並以書面通知處理結果
Step 6
申復與後續救濟
對「不受理決定」不服:可於未收到通知,或接獲不受理通知後20日內申復
對「調查處理結果」不服:應於收到書面通知次日起30日內申復

性平會完成調查後,提出的是「調查報告及處理建議」,最終的懲處與處理結果,是由學校或主管機關依該報告作出決定,並以書面通知並不是性平會直接對老師作出懲處。

另外,如果行為人是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申請人或被害人對處理結果不服時,依法可以逕向主管機關提出申復。至於對申復結果仍不服時,後續可採取的救濟方式,會因為當事人是學生、教師、職員,或其他身分而有所不同,建議在收到申復結果後,盡快諮詢律師確認下一步可行的途徑。
 

七、學校不處理或要求私下和解怎麼辦?

實務上,確實會遇到學校反應消極、或希望「先私下處理」的情況。如果遇到這樣的狀況,家長可以考慮以下方向:
 

向主管機關反映

如果認為學校沒有依法受理、召開性平會、進行調查,或沒有採取應有的保護措施,可以向學校所屬的主管教育機關反映,例如地方政府教育局、教育處、教育部,或其他依法有管轄權的主管機關。如果不確定應該找哪個機關,可以先要求學校在書面通知中載明主管機關的名稱,以及後續的救濟方式。
 

請求適法監督

家長也可以向學校主管機關陳情,請求就「學校是否依法受理、是否召開性平會、是否進行調查,以及是否採取保護措施」等事項,進行適法監督或糾正。
 

不建議在未諮詢律師前私下和解

如果學校或對方提出「私下和解」、「老師道歉就好」等建議,建議家長在做出任何回應或簽署任何文件之前,先諮詢律師。私下和解可能影響後續性平調查、刑事或民事程序的進行,一旦簽署後要再主張權利,往往會變得更加困難。
 

八、除了性平申請,還能走刑事或民事程序嗎?

刑事程序:視事件情節而定

如果老師的行為已經涉及《刑法》上的強制猥褻、性騷擾防治法所規範之行為,或製造、持有、散布兒少性影像等情形,家長可以考慮向警察機關或檢察署提出告訴或告發。是否要提出刑事程序、適用哪些罪名,建議由律師依個案事實具體評估。
 

性平法與性騷擾防治法,不是只看「校內或校外」

另一個常見的誤解是:認為只有「發生在校內」的事件才適用《性別平等教育法》,發生在校外的就一律歸《性騷擾防治法》管。實際上並非如此。
是否適用《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治法》,或其他法律規定,應依雙方當事人的身分、事件發生的原因,以及行為與教育關係之間的連結,不能單純以「訊息是在校內還是校外傳送」來區分。
舉例來說,老師透過私人LINE、IG,在放學後或假日傳訊息給學生,由於這層關係本質上仍源自於師生身分與教育關係,仍有可能被認定為校園性別事件,而適用《性別平等教育法》的相關程序。
 

民事求償:行為人與學校的責任要分開判斷

孩子因為這些事件受到精神上的損害,除了可以向行為人(老師本人)請求損害賠償外,學校是否也需要負責,則需要進一步判斷這要看學校對事件的知情程度、是否有未盡保護、通報或監督義務等情況。如果是公立學校,還可能涉及國家賠償或行政責任的問題。這部分建議由律師依個案事實具體評估,不宜一概而論地認為「學校一定要連帶賠償」。
 

九、常見Q&A

 

Q1:提出申請調查,會不會影響孩子在校的成績或人際關係?

依法,學校不得因為學生或家長提出申請調查、檢舉,或協助調查,而對其作出不利處分或差別待遇。如果家長發現孩子在提出申請後,出現被報復、被排擠,或成績無故受到不合理影響的情況,應盡快保存相關證據(例如成績紀錄、同學間的對話截圖等),並向學校或主管機關反映。
 

Q2:老師說「只是開玩笑」或「只是關心學生」,這樣申訴有效嗎?

可以提出申請調查或檢舉。老師主張「只是開玩笑」或「只是關心」,並不代表案件就一定不成立。最終是否構成校園性別事件,仍須由性平會綜合訊息的內容、前後語境、行為發生的頻率、師生之間的權力差距,以及對孩子造成的實際影響,整體判斷
 

Q3:孩子不願意出面說明、接受訪談怎麼辦?

可以向學校及調查小組說明孩子目前的年齡、身心狀況,以及可能出現的創傷反應,請求調查過程採取符合兒少最佳利益、避免重複詢問、降低壓力的方式進行。至於最終是否能以書面、視訊或其他替代方式陳述,仍須由調查小組依個案實際情況安排,無法事先保證一定能完全免除孩子出面說明的部分
 

Q4:學校已經說會「通報」,這樣就等於申訴了嗎?

不一定。通報是讓主管機關或相關保護系統知道事件的發生,但不必然等於已經正式提出性平調查的申請。建議家長仍以書面方式向學校確認:是否已經受理性平調查的申請或檢舉,並保留收件的證明(例如收件日期、回條或電子郵件回覆),避免後續因程序認定不同而產生爭議。
 

Q5:對學校的處理結果不服,申復期限怎麼算?

要分兩種情況:如果是對「不受理決定」不服,可以在未收到通知,或接獲不受理通知後的20日內提出申復;如果是對「調查處理結果」不服,則應於收到書面通知次日起30日內提出申復。這兩個期限的起算方式不同,建議收到任何學校的書面通知時,先確認通知的性質屬於哪一種,必要時可諮詢律師協助確認,以免錯過期限
 

十、律師可以協助什麼?

面對這類事件,許多家長一開始會覺得「學校應該會處理」,不一定需要律師介入。但實務上,律師的協助通常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幫助家長更穩妥地走完整個程序:
  • 蒐證策略:協助評估哪些訊息、紀錄具有法律上的意義,以及如何正確保存,避免因保存方式不當而影響證據效力
  • 申請調查書撰寫:協助以客觀、具體的方式陳述事實,讓性平會能夠清楚掌握事件脈絡,避免因敘述方式影響調查方向
  • 保護措施申請:協助家長具體列出希望學校評估的保護措施,並協助與學校溝通
  • 陪同調查:在孩子或家長接受性平會詢問時,可由律師陪同在場,協助留意詢問過程是否符合程序
  • 學校消極處理時的因應:如果學校遲遲未受理、未召開性平會,或要求私下和解,律師可協助評估並採取相應的法律行動
  • 刑事與民事程序評估:協助家長判斷是否需要同步提出刑事告訴,以及民事求償的可行性與對象
 
您不需要一個人面對這件事
如果您已經發現孩子與老師之間有不當訊息,建議先不要質問老師或刪除對話。您可以先整理目前掌握的訊息、時間軸與孩子的反應,再諮詢律師,評估是否提出性平申請、保護措施,或是否需要同步進行刑事、民事程序。
立即諮詢 | 電話:0919701867
 
本文最後更新日期:2026年6月 本文由具校園性別事件或兒少保護案件處理經驗之律師撰寫/審閱 本文僅供一般法律知識參考,不構成個案法律意見,請勿以本文內容作為個案判斷依據 法條內容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最新公布版本為準
TOP Go to Top